人事处
沧州师范学院2018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8-11-01 17:36:21

                                      沧州师范学院
                              2018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
                                      实 施 方 案
    按照河北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授权高校开展教师系列职称自主评审的通知》(冀职改办字【2018】32号)和《2018年全省专业技术人才与职称管理工作意见》(讨论稿)、沧州市《2018年全市专业技术人才和职称工作意见》的精神,结合我校岗位设置和现有专业技术人员总体情况,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1、深入学习贯彻落实2018年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精神,以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改革,推进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为目标,以专业技术岗位管理改革工作为契机,以能力业绩为导向,完善人才评价机制,为学校各项事业发展提供人才保证。
   2、本着既重学历、资历,又重水平、能力,坚持全面考核的原则,严格按照《河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资格申报评审条      件》(冀职改办字[2015]271号)所规定任职条件上报评审人员。
3、坚持全程公开、阳光操作、政策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对所有参评人员的任职条件及整个操作程序全部进行公示,同时强化监督机制。


二、推荐名额
根据我校现有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及结构比例,经上级部门审批备案,我校今年获批参加正常晋升的正高职指标5个,副高职指标13个(其中按照分类评审的原则,主系列12个,辅系列  1个),中级指标30个。
 
三、建立组织  加强领导  
为了顺利完成今年职称评审工作,经校长办公会批准,成立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专业技术工作评审委员会、纪检监察小组。
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职称评审工作的组织、部署、指导,对纪检监查小组提供的违纪事件进行处理,对评审参评人员进行审定,保障职称评审工作的圆满完成。
组 长:云电军
副组长:王双库  庞若通
成 员:李  健  吕炳君  王建珍  陈桂清
领导小组下设机构:
1、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处):
主  任:李  健
成  员:商立中  杨蕙宁
2、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专家库:
按照《河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管理办法(试行)》的精神,参照管理办法中评委会委员送选的基本条件,在全校在职人员中选取70名具有正高级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建立我校专业技术职称职称评审专家库。
3、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资格审查小组:
负责审核申报参评人员提交的材料,河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资格申报评审条件和学校职称推荐有关规定对参评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鉴定和量化计分,确定符合条件人员名单,报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云电军
成 员:李  健  吕炳君  王建珍及学术委员会相关成员
4、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
评审委员会由沧州师范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委库抽取人员组成,负责我校高校教师系列的评审工作和辅系列的推荐工作。负责对推荐人员提交的材料按评审条件进行审核、评议,鉴定论文成果级别、水平,提出参加答辩人员名单。负责拟定答辩试题,对参加答辩人员提问,对答辩情况进行评议、打分,确定答辩结果。
主  任:云电军
成 员:李  健  吕炳君  王建珍及职称评审专家库成员
5、纪检监察小组:
负责职称评审过程中举报信件的收集、调查、取证、核实等工作,以确保职称评审工作规范、公正、有序。
组 长:吴国君
成 员:陈桂清  王书贵
 
四、方法步骤和工作安排
1、方法步骤
  首先申报职称人员认真填写《职称申报材料清单》,由本人所在学院、处室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资格审查小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资格后提交参评材料,根据《河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资格申报评审条件》,对提交的参评材料进行初审,对初审合格的材料进行量化计分;由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对拟推荐人员材料进行评审;由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对通过评审合格人员答辩;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通过答辩人员名单报学校领导小组及校党政联席会议审定,确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评审结果;上报市职改办。
2、工作安排
(1)公布职称评审文件和推荐名额。
(2)召开学校院(系、部)、处(室)单位负责人会议,传达精神,部署工作,各单位会后负责向本部门参评人员传达今年职称推荐会议精神。
(3)提交评审材料。
(4)公布评审方案,公示申报数量。
(5)省职改办上报数据,接受委托评审函。
(6)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资格审查小组对参评材料进行审验、初审。公示资格初审结果。
(7)初审合格参加评审人员组卷,提交评审材料。
(8)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对提交材料进行评审,答辩。
(9)评审结果公示并报省职改办备案。
    注:各步骤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中职及初定推荐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初审材料报送要求
(1)根据提交材料原件填写材料清单,提交的材料顺序与清单目录一致。
(2)除评审条件要求外,不再提交量化计分规定以外的奖励、论文、著作成果等材料。
(3)担任教研室主任、研究所负责人、辅导员、秘书须开具相关证明注明任职区间,并有本部门和主管部门盖章、负责人签字。
(4)论文、著作等发表作品须提供网上(知网)检索页并注明检索网址。
    (5)学校各部门、二级学院要层层把关,严格审核,建立责任倒查制度,对申报材料坚持“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原则,对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送审材料要求
1、学历学位证书须同时提供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1年前毕业提供学籍表)并提供相应验证码。
2、论文、著作等发表作品须提供网上(知网)检索页复印件并注明检索网址。
3、继续教育完成情况需提供材料:合格证书、公需科目结业证、专业科目(网络培训、进修、访学、学术会议等)结业证。须满足课时量。
4、送审材料及装订一定要按要求规范制表、打印、装订,包括纸张大小、字体字号、目录排序等。
5、文字材料同时报送电子版。
6、单独报送双面打印纸质一览表3份。
六、高职初审、材料费50元,评审费360元。

                                                                      沧州师范学院
                                                                    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11月1日


附:专业技术职务推荐初审合格名单
一、申报参评教授
安娜、刘福春、鲁明珠、孔维艳、王焕云
二、申报参评副教授
杨旭英、张燕娥、徐莉、李昊、李卿、崔俊媛、杜飞、王冲、张宝霞、高瑞、徐美、刚建华、刘文慧、辛健、马满增、王晓玲、王新功、郭颖、黄晓寸、吴艳梅、祝明慧、刘春玉、张惠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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