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师范学院关于自主选聘工作人员的实施方案
随我院招生规模的不断扩大,加之国家对机关事业单位编制数额的控制,造成我院学生管理队伍人员配备不足,不仅缺乏后续力量,甚至已影响到工作的开展。为缓解目前的人员急缺状况,确保学生管理工作的顺利推进,经院党委常委会研究,制定本年度自主聘用工作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大局,以确保“迎评促建”工作顺利开展为出发点,以实现“人才强校”战略目标为落脚点,积极探索新型用人机制,推动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构建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教学管理队伍。
二、 聘用原则
招聘工作遵循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采取专业测试的办法,择优录取聘用。
三、 聘用岗位
专 业 | 名额 | 学历要求 | 年龄要求 |
政治辅导员 | 10名 |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 |
四、 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 遵守法律法规、爱岗敬业、具有创新和奉献精神。
2、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专业基础知识扎实、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和技能条件。
3、 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4、 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 因违法违纪受过处罚的;
2、 曾被开除学籍的;
3、 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五、 选聘程序
1、 报名
报名时间:2013年9月3日下午至2013年9月5日上午,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
报名地点:沧州师范学院人事处。
联系人:商老师;联系电话:2159815。
提交材料:提供本人求职简历一份,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获奖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 资格审查
由学院人事处组织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进入下一程序。
3、 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由学院测试专家委员会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专业测试采取面试加笔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组织协调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创新能力和心理素质等要素,具体测试内容临场公布。
4、 体检
对测试通过人员进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5、 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校政务公开栏及网站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6、 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与学院签订聘用合同,由学院统一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六、 待遇
聘用人员享受学院正式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同等待遇。
七、 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测试专家委员会,负责对测试工作的指导、组织和监督。
主 任:刘树桢
副主任:马玉华 牛芙珍 云电军 庞若通
成 员:相关行政处室负责人、学术委员会和教授委员会相关人员
八、 本实施方案由人事处负责解释,仅适用于2013年度自主选聘工作。
二O一三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