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沧人社字[2015]111号文件,自2015年4月11日起聘用张勇、刘鹏、郭晓月、胡蔚然、郭洁、刘萍、张雪、张琛、于晓阳、王通、安琪、李颖、吴秋丽、王欣、王景胜十五名同志为我校工作人员,试用期一年。
根据沧人社字[2015]112号文件,自2015年5月4日起聘用马英新同志为我校工作人员,试用期一年。
版权所有:沧州师范学院人事处 电话:0317-2159815 传真:0317-2159800 邮箱:czsyrs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