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肖洪云等23名同志具备
高等学校教师任职资格的通知
根据冀职改办字[2017]165号和沧职改办字[2017]55号文件通知,我校肖洪云等23名同志具备高等学校教师任职资格,名单如下:
教授(5人)
肖洪云、高红志、于海博、范 铮、王金花
副教授(14人)
李 艳、高雪莲、李芃芃、周文艳、赵晓华、马 力、邸晨霞、苗 峰、周 燕、刘秀芬、左树萍、刘晓宁、李华华、杨广莉
讲师(1人)
张燕娥
实验师(3人)
周建起、崔茂齐、姜荣东
沧州师范学院人事处
2018.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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