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
沧州师范学院2019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9-09-06 16:50:21

 

 

 

 

 

 

 

校发〔201995

 

 

沧州师范学院

关于印发《沧州师范学院2019年度专业技术

职务评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学院(处、室):

《沧州师范学院2019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学校研究决定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沧州师范学院2019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实施方案》

 

沧州师范学院

201996

附件:

沧州师范学院

2019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

实 施 方 案

 

按照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面做好2019年专业技术人才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字[2019]203号)和《关于做好2019年职称改革工作通知》(冀人社字[2019]221号)、沧州市关于专业技术人才和职称管理工作的精神,结合我校岗位设置和现有专业技术人员总体情况,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1、深入学习贯彻落实2019年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精神,以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改革,推进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为目标,以专业技术岗位管理改革工作为契机,以能力业绩为导向,完善人才评价机制,为学校各项事业发展提供人才保证。

2、本着既重学历、资历,更重水平、能力,坚持全面考核的原则,严格按照《河北省高等学校教师系列本科院校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和相关系列申报评审任职条件上报评审人员。量化计分严格依照《沧州师范学院专业技术职务推荐量化计分办法》(校发[2018]76号)执行。

3、坚持全程公开、阳光操作、政策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对所有参评人员的任职条件及整个操作程序全部进行公示,同时强化监督机制。

二、推荐名额

根据我校现有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及结构比例,经上级部门审批备案,我校今年获批参加正常晋升的正高职指标4个,副高职指标13个(其中按照分类评审的原则,主系列12个,辅系列 1个),中级指标30个。

三、组织领导 

为顺利完成2019年职称评审工作,经校长办公会审议、党委常委会批准,成立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相应工作组和工作机构。

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职称评审工作的组织、部署、指导和指标分配,对纪检监查小组提供的违纪事件进行处理,对评审参评人员进行审定,保障职称评审工作的圆满完成。

组 长:云电军  张占平 

副组长:王双库  姜忠明      周振平  范小振

彭学君  谢云岭

成 员:付媛媛  吕炳君      王利敏  赵振岗

辛智广  陈桂清      

相应工作组和工作机构:

1、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处):

  任:周振平(兼)

副主任:付媛媛

  员:商立中      杨蕙宁

2、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

评审委员会由沧州师范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专家库抽取人员组成,评审专家库参照管理办法中评委会委员送选的基本条件,在全校在职人员中选取74名具有正高级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负责我校高校教师系列的评审工作。负责对推荐人员提交的材料按评审条件进行审核、评议,鉴定论文成果级别、水平,提出参加答辩人员名单。负责拟定答辩试题,对参加答辩人员提问,对答辩情况进行打分、评议,确定答辩结果。

3、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资格审查及量化计分小组:

负责审核申报参评人员提交的材料,按照河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和学校职称推荐有关规定对参评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鉴定和量化计分,确定符合条件人员名单,报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周振平

副组长:范小振 彭学君

成 员: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负责人及学术委员会相关成员

4、纪检监察小组:

负责职称评审过程中举报信件的收集、调查、取证、核实等工作,以确保职称评审工作规范、公正、有序。

组 长:谢云岭

成 员:陈桂清  齐洪波

四、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1、方法步骤

首先申报职称人员认真填写《职称申报材料清单》,由本人所在学院、处室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后,报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资格审查小组,由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资格审查小组审定资格后提交参评材料,根据《河北省高等学校教师系列本科院校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和相关系列申报评审任职条件,对提交的参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合格的材料进行量化计分;由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对拟推荐人员材料进行评审;由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对通过评审合格人员答辩打分,进入答辩环节人员量化评价总分值由量化计分和答辩得分两部分组成,量化计分和答辩得分分别占量化评价总分值的70%30%;由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对答辩人员进行评议投票,根据投票结果确定拟推荐和拟淘汰名单,根据省职改办规定淘汰率不低于10%;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拟推荐和拟淘汰名单报学校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并向校长办公会、党委常委会汇报后,对评审通过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市职改办。

2、时间安排

196日公布评审方案及职称申报评审文件,公示推荐名额。

299日召开学校院(系、部)、处(室)单位负责人会议,传达精神,部署工作,各单位会后负责向本部门参评人员传达今年职称推荐会议精神。

399日提交职称申报材料清单,资格审查小组审核。

4910日-12日提交评审材料原件。

5)省职改办上报数据,接受委托评审函。

6916日-19日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资格审查小组对参评材料进行审验、初审。公示资格初审结果。

7921日-23日资格审查小组对资格审核合格材料进行量化计分,公示计分结果,接受复议申请,组织专家复议,确定推荐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通知推荐人员组卷。

8924日-27日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召开预备会议,对提交材料进行评审,组织答辩、成绩汇总、评议投票。

9930日评审结果公示后报省职改办备案。

注:各步骤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中职及初定推荐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初审材料报送要求

1)严格把握提交材料截止时间,不再受理时间截止后提交的补报材料。

2)根据提交材料原件填写材料清单,提交的材料顺序与清单目录一致。

3)除评审条件要求外,不再提交量化计分规定以外的奖励、论文、著作成果等材料。

4)担任教研室主任、研究所负责人、辅导员、秘书须开具相关证明注明任职区间,并有本部门和主管部门盖章、负责人签字。

5)论文、著作等发表作品须提供网上(知网)检索页并注明检索网址。

6)学校各部门、二级学院要层层把关,严格审核,建立责任倒查制度,对申报材料坚持“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原则,对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送审材料要求

1、学历学位证书须同时提供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1年前毕业提供学籍表)并提供相应验证码。

2、论文、著作等发表作品须提供查重报告和网上(知网)检索页复印件并注明检索网址。

3、继续教育完成情况需提供材料:合格证书、公需科目结业证、专业科目(网络培训、进修、访学、学术会议等)结业证。须满足课时量。

4、送审材料及装订一定要按要求规范制表、打印、装订,包括纸张大小、字体字号、目录排序等。

5、文字材料同时报送电子版。

6、单独报送双面打印纸质一览表3份。

六、评审费用

高职评审费360元,中职评审费160元。

 

 

 

 

 

 

 

 

 

 

 

 

 

 

 

 

 

 

 

沧州师院党政办公室                   201996

(共印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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