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
2012年度专业技术职务推荐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3-06-14 13:56:12

沧州师范学院

2012年度专业技术职务推荐工作

实 施 方 案

 

按照全市职称工作会议精神和市教育局工作部署,结合我校岗位设置和现有专业技术人员总体情况,经院党委研究,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精神

1、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专业化、社会化、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为目标,坚持“按岗申报、公正评价、择优推荐、强化管理”的工作原则,以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管理改革工作为契机,以能力业绩为导向,完善人才评价机制,为学院各项事业发展提供人才保证。

   2、本着既重学历、资历,又重水平、能力,坚持全面考核的原则,严格按照20081月起执行的《河北省高等学校教师专业资格申报评审条件》和20115月起执行的《河北省高等学校学

生思想政治教育专业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所规定任职条件上报参评人员。

3、坚持全程公开、阳光操作、政策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对所有参评人员的任职条件及整个操作程序全部进行公示,同时强化监督机制。

二、加强领导,建立组织

为了顺利完成今年职称推荐工作,经院党委批准,成立职称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纪检监察小组和专业技术工作推荐量化计分小组。

1、职称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职称推荐工作的组织、部署、指导,对纪检监查小组提供的违纪事件进行处理,对拟推荐参评人员进行审议,保障职称推荐工作的圆满完成。

组 长:刘树桢

副组长:马玉华、胡连利、牛芙珍

成 员:王建珍、商隶君、陈桂清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办公室主任由王建珍兼任。

2、纪检监察小组:

负责职称评审过程中举报信件的收集、调查、取证、核实等工作,以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

组 长:马玉华

成 员:陈桂清、袁志修

3专业技术职务推荐工作量化计分小组:

负责审核申报参评人员提交的材料,对其进行量化计分,并负责审核申报参评人员所填的公示表内容。

组 长:胡连利、牛芙珍

副组长:王建珍、商隶君

成 员:商立中、吕炳君、谢德银、

杨洪松、徐双菊、李秀荣、李倩

三、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

1、方法步骤

    先由个人申报,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资格后提交参评材料,     根据《河北省高校教师专业资格申报评审条件》和《河北省高等学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业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中规定的评审条件,对提交的参评材料进行初审;由专业技术量化计分小组对初审合格的材料进行量化计分;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拟推荐人员名单报学院职称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报院党委

审定,确定推荐人员;组织填表,整理装订材料,上报。

2、时间安排

827上午:召开系(部)、处、室单位负责人会议,传达精神,部署工作,各单位会后负责向本部门参评人员传达今年职称评审会议精神。

830上午:参评高职人员到人事处交材料。

830下午:领导小组对参评材料进行初审,量化计分小组对参评材料进行量化计分。

831上午:公布一榜量化得分,接收反馈意见。

831下午:量化计分小组对反馈意见进行复议。

91上午:公布二榜量化得分,领导小组审议并向院党委汇报,最终确定推荐上报人员名单。

92下午:推荐上报人员领取评审表材料。

93:参评人员填表,组织材料。

94:参评人员交表及整理材料,组卷。

95:汇总上报材料,高职推荐工作结束。

中职及初职推荐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有关问题的说明

1、政工系列人员改评、参评专业技术系列职务

已取得政工专业职务的人员,现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或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并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可改评相应专业技术系列职务,改评一年后,符合条件的可参评高一级相应系列专业技术职务。

2、高等学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技术职务的申报评审

   《河北省高等学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业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中规定:高等学校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并担负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相关课程和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任务的在职在岗的专职辅导员,具体包括一线专职辅导员和系部学工组长,团总支书记、党总支副书记等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可申报高等学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体

评审条件见《河北省高等学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业高、中

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冀职改办字[2011]45号。

 

 

 

 

 

 

 

0一二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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