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
关于自主选聘工作人员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3-09-03 15:49:35

沧州师范学院关于自主选聘工作人员的实施方案

   随我院招生规模的不断扩大,加之国家对机关事业单位编制数额的控制,造成我院学生管理队伍人员配备不足,不仅缺乏后续力量,甚至已影响到工作的开展。为缓解目前的人员急缺状况,确保学生管理工作的顺利推进,经院党委常委会研究,制定本年度自主聘用工作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大局,以确保“迎评促建”工作顺利开展为出发点,以实现“人才强校”战略目标为落脚点,积极探索新型用人机制,推动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构建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教学管理队伍。

二、 聘用原则

  招聘工作遵循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采取专业测试的办法,择优录取聘用。

三、 聘用岗位

          专 业

名额

学历要求

  年龄要求

政治辅导员

10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35周岁以下

 四、  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 遵守法律法规、爱岗敬业、具有创新和奉献精神。

2、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专业基础知识扎实、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和技能条件。

3、 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4、 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 因违法违纪受过处罚的;

2、 曾被开除学籍的;

3、 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五、 选聘程序

1、 报名

  报名时间:201393日下午201395日上午,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

  报名地点:沧州师范学院人事处。

  联系人:商老师;联系电话:2159815

  提交材料:提供本人求职简历一份,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获奖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 资格审查

  由学院人事处组织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进入下一程序。

3、 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由学院测试专家委员会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专业测试采取面试加笔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组织协调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创新能力和心理素质等要素,具体测试内容临场公布。

4、 体检

  对测试通过人员进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5、 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校政务公开栏及网站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6、 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与学院签订聘用合同,由学院统一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六、 待遇

  聘用人员享受学院正式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同等待遇。

七、 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测试专家委员会,负责对测试工作的指导、组织和监督。

  主  任:刘树桢

  副主任:马玉华  牛芙珍  云电军  庞若通

  成  员:相关行政处室负责人、学术委员会教授委员会相关人员

八、 本实施方案由人事处负责解释,仅适用于2013年度自主选聘工作。

 

 

 

      O一三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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