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字[2024]100号)和沧州市关于专业技术人才和职称管理工作的精神,结合我校岗位设置和现有专业技术人员总体情况,经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1、深入学习贯彻落实2024年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精神,以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改革,推进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为目标,以专业技术岗位管理改革工作为契机,以能力业绩为导向,完善人才评价机制,为学校各项事业发展提供人才保证。
2、评审工作克服“五唯”倾向,注重品德、能力和业绩,根据各层次人才特点,注重考核参评人员的专业能力、水平和工作业绩,切实提高评审质量,坚持全面考核的原则,严格按照《河北省高等学校教师系列本科院校职称申报评审条件》和相关系列申报评审任职条件上报评审人员。
3、坚持全程公开、阳光操作、政策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对所有参评人员的任职条件及整个操作程序全部进行公示,同时强化监督机制。
二、推荐名额
根据我校现有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及结构比例,经上级部门审批备案,我校今年获批参加正常晋升的正高级指标8个(其中按照分类评审的原则,主系列7个,辅系列1个),副高级指标23个(其中按照分类评审的原则,主系列21个,辅系列 1个),中级指标2个(其中按照分类评审的原则,主系列2个)。根据申报人员情况分类分配申报指标(含正副高主系列淘汰率)。
三、建立组织 加强领导
为了顺利完成今年职称评审工作,经校党委常委会批准,成立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专业技术工作评审委员会、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资格审查推荐小组、纪检监察小组。
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职称评审工作的组织、部署、指导,对纪检监查小组提供的违纪事件进行处理,对评审参评人员进行审定,保障职称评审工作的圆满完成。
组 长:云电军 张占平
副组长:高 颖 周振平 郭玉秀 朱蓬华
成 员:付媛媛 吕炳君 安 娜 辛智广
领导小组下设机构:
1、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处)
主 任:周振平
副主任:付媛媛
成 员:杨蕙宁 赵爱瑜 黄乔智
2、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专家库:
按照《河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管理办法(试行)》的精神,参照管理办法中评委会委员送选的基本条件,对评审专家库进行调整,在全校在职人员中选取65名具有正高级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建立我校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专家库。
3、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资格审查推荐小组:
由人事处组织教务处、科研处和部分专家组成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资格审查推荐小组,负责审核申报参评人员提交的材料,根据河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和学校职称推荐有关规定对参评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鉴定和量化计分,确定符合条件人员名单,报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周振平
副组长:郭玉秀 朱蓬华
成 员: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负责人及学术委员会相关成员
4、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
评审委员会由省人社厅自沧州师范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专家库中抽取17名专家组成,负责我校高校教师系列的评审工作和辅系列的推荐工作。负责对推荐人员提交的材料按评审条件进行审核、评议,鉴定论文成果级别、水平,提出参加答辩人员名单。负责拟定答辩试题,对参加答辩人员提问,对答辩情况进行打分、评议、表决,确定答辩结果。
职称评审工作全部步骤环节将由校纪委监察室按相关要求进行全程监督。
四、方法步骤和工作安排
1、方法步骤
(1)部门初审。申报人员将申报材料原件报本人所在部门专行初步审核,并由本部门(学院)为单位组织专业技术工作评审专家小组对申报人员进行初步资格审查认定与量化计分,根据职称评审办法与量化计分办法得出总排名。主要负责人及专家在《职称申报材料清单》、《资格审查认定表》、《量化计分表》、专业技术工作评审专家小组名单、《量化计分总排名汇总表》上签署意见、签字、盖章后,以部门为单位报人事处。
(2)资格审定。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组织专家依据《河北省高等学校教师系列本科院校职称申报评审条件》和相关系列申报评审任职条件,对提交的参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根据资格合格人员情况,核定各科类申报人数。
(3)量化计分。资格审查推荐小组根据《沧州师范学院专业技术职务推荐量化计分办法》对初审合格的材料进行量化计分,并对申请复议材料进行复议。办公室向领导小组汇报量化计分结果,并予以公示。
(4)答辩评审。由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对拟推荐人员材料进行材料审阅、答辩提问、量化考核、答辩打分。评委会分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阅并提出答辩问题;根据申报人员现场抽取顺序进行答辩;根据所掌握的申报人员业绩情况,按照量化考核记分标准打分;评委会根据现场答辩情况进行答辩计分;现场答辩成绩汇总,按申报材料量化计分40%、评委会量化考核30%、答辩得分30%的标准相加为答辩人员最后综合得分。
(5)投票表决。评委会对答辩人员进行评议表决投票,根据省人社厅淘汰率不低于10%的规定,确定拟推荐和拟淘汰名单。
(6)确定推荐名单。办公室将拟推荐和拟淘汰人员名单报领导小组审定,确定推荐和淘汰人员名单后,领导小组向学校党委常委会汇报评审结果;公示评审结果;上报省人社厅。
2、工作安排
(1)6月28日-7月5日参评人员提交评审材料原件及材料清单。
(2)申报资格审核。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资格审查小组对参评材料进行审验、初审。
(3)对资格审核合格材料进行量化计分,公示计分结果,接受复议申请,组织专家复议,确定拟推荐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2024年参评职称评审量化计分汇总表(第二榜)公示后,将公布《沧州师范学院2024年度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工作实施方案》及推荐指标数(方案公布时间以上级核准我校申报各类指标数时间为准)。
(4)10月8日个人申报材料提交。拟推荐人员填写录入申报信息,并扫描上传相关电子版材料,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5)10月12日申报信息审核上传。
(6)数据上报省人社厅。
(7)11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召开预备会议,对提交材料进行评审,答辩。
(8)11月30日评审结果公示并报省人社厅备案。
高职材料、中职材料同时报送。初定推荐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初审材料报送要求
(1)根据提交材料原件填写材料清单,提交的材料顺序与清单目录一致。
(2)担任教研室主任、研究所负责人、辅导员、秘书须开具相关证明注明任职期间,并有本部门和主管部门盖章、负责人签字。
(3)论文、著作等发表作品须提供查重报告和网上(知网)检索报告并注明检索网址。
(4)学校各部门、二级学院要层层把关,严格审核,建立责任倒查制度,对申报材料坚持“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原则,对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送审材料要求
1、申报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系统,对照申报条件按照河北省职称网上申报评审系统填报要求,实事求是填报信息,并扫描上传清晰的相关电子版材料。申报人须诚信申报,确保材料真实、准确、规范、有效,且符合申报参评条件,申报人一旦提交即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学历学位证书须同时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1年前毕业提供学籍表),并提供相应验证码。
3、论文、著作等发表作品须提供查重报告和网上(知网)检索页复印件并注明检索网址。
4、继续教育完成情况需提供材料:合格证书、公需科目结业证、专业科目(网络培训、进修、访学、学术会议等)结业证。须满足课时量。
5、送审材料及装订、纸张大小、字体字号、目录排序一定要按要求规范报送,报送材料须与网上申报材料一致的清晰扫描件。
六、高职评审费360元,中职评审费160元。
人事处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