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人社字[2016]120号
沧州市教育局: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中共沧州市委组织部、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 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沧人社字[2011]133号)文件精神,经考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程序,决定聘用张堪辰等23名同志为沧州师范学院工作人员,从2016年3月31日起聘用,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名单如下:
张堪辰、尹 玉、李志晓、石若琳、孙艺嘉、周自成、徐珊珊、刘海媛、陶 阳、郝宗帅、张 蓉、姚春楠、杨 帅、古光辉、王 蕾、孙旭颖、王文燕、刘 洁、王雅斐、苏聪聪、刘宣妤、葛佳丽、何渔阳
201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