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人考发〔2010〕13号
关于2010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能等级
考试考核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中(省)直驻沧单位人事科:
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0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能等级考评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字【2010】368号)文件要求,现将2010年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能等级考试考核报名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11年2月21日—25日,具体安排见附件1、附件2
二、报名地点
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院四楼沧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沧州市朝阳中街30号)。
三、报名条件
列入本次工人技能等级考试考核的工种范围为28个行业的485个工种岗位,工作年限和任职资格年限的计算截至日期为2010年12月31日。具体报名条件:
(一)转正定级及初次确定技术等级的
1、新招收的学徒工学徒期满后经单位考核符合转正定级条件,技工学校(含职业高中)毕业生见习期满经单位考核符合转正定级条件的,可以申报初级工的考试考核。
2、高级技工学校(班)毕业见习期满经单位考核符合转正定级条件的,可以申报中级工的考试考核。
3、从军队复员退伍的义务兵、志愿兵或从企业调入的技术工人工作年限9年及其以下的可以申报初级工的考试考核;10年至19年的可以申报中级工的考试考核;20年及其以上的可以申报高级工的考试考核。
4、从军队复员退伍的义务兵、志愿兵或从企业调入的技术工人工作年限虽然9年以下,但从事本工种工作年限5年及其以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破格申报中级工的考试考核。
(1)在县级行业技术比赛中获得名次的工人;
(2)在技术革新、技术发明中取得成果并获县级以上成果证书的工人;
(3)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并保持荣誉的工人。
5、从军队复员退伍的义务兵、志愿兵或从企业调入的技术工人工作年限虽然19年以下但从事本工种工作年限10年及其以上,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破格申报高级工的考试考核。
(1)在市级及其以上行业技术比赛中获得名次的工人;
(2)在技术革新、技术发明中取得成果并有市级及其以上成果证书的工人;
(3)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并保持荣誉的工人。
(4)从事本工种工作15年及其以上,技工学校(含职业高中、高中)毕业或经人事部门培训取得相当技工学校毕业文化程度培训合格证书的工人。
(二)正常晋升技术等级的
1、已经取得《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岗位证书》并从事相应工作的技术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中级工或高级工的升级考试考核。
(1)工作年限20年及其以上并在本等级工作满5年的中级工,申报高级工的升级考试考核;
(2)工作年限10年及其以上并在本等级工作满5年的初级工,申报中级工的升级考试考核。
2、现技术等级为中级工,虽然工作年限19年以下,但在本等级工作满5年及其以上,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破格申报高级工的升级考试考核。
(1)在市级及其以上行业技术比赛中获得名次的工人;
(2)在技术革新、技术发明中取得成果并有市级及其以上成果证书的工人;
(3)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并保持荣誉的工人。
(4)从事本工种工作10年及其以上,高级技工学校(班)毕业或经人事部门培训取得相当高级技工学校(班)文化程度培训合格证书的工人;
(5)从事本工种工作15年及其以上,技工学校(含职业高中、高中)毕业或经人事部门培训取得相当技工学校毕业文化程度培训合格证书的工人。
3、现技术等级为初级工,虽然工作年限9年以下,但在本等级工作满5年及其以上,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破格申报中级工的升级考试考核。
(1)在县级行业技术比赛中获得名次的工人;
(2)在技术革新、技术发明中取得成果并有县级及其以上成果证书的工人;
(3)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并保持荣誉的工人。
(4)技工学校(含职业高中、高中)毕业或经人事部门培训取得相当技工学校毕业文化程度合格证书的工人。
4、虽然符合正常晋升技术等级的考试考核申报条件,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报。
(1)取得《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岗位证书》五年内有一个年度考核不合格者;
(2)长期病休尚未正常上班工作者。
(三)技师考试考核的申报条件
1、取得政府人事部门核发的高级工技术等级证书5年以上,从事现工种工作20年及其以上的技术工人,具备以下条件者,可以申报技师的考试考核。
(1)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法规,政治表现较好,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技工学校(含高中和其他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或经政府人事部门培训,取得相当技工学校毕业文化程度培训合格证书的。
具有较高技艺,年龄男满50岁以上,女满45岁以上的高级工,文化程度条件放宽到相当初中毕业的文化程度。
(3)刻苦钻石技术,具有比较丰富的实践经验,能解决本工种岗位上关键性的操作技术问题和工作难题,在工作中有突出成绩。
2、取得政府人事部门核发的高级工技术等级证书5年以上,从事现工种工作15年及其以上的技术工人,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也可以申报技师的考试考核。
(1)有独到技术专长或作出特殊贡献,以及在省、部级以上工人技术竞赛中取得规定名次,或在市级技术比赛中获得前三名的工人。
(2)高级技工学校(班)以上毕业,或经政府人事部门培训,取得相当高级技工学校毕业文化程度培训合格证书,表现较好,技术较高,工作中有突出成绩者。
(3)在技术革新、技术发明中取得成果并获得市及其以上证书,政治思想、工作表现较好者。
(4)获得省、部级劳动模范称号并保持荣誉者。
四、报名程序和资格审查
(一)凡符合报考条件的工人,本人自愿,经单位同意,均可报名。
1、县(市)区初级工由单位人事股(室)初审,报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缴费即完成报名。
2、县(市)区中级工、高级工、技师由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初审,报沧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审核、缴费即完成报名。
3、市直、中(省)直驻沧单位的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经本单位人事科初审后,到沧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审核、缴费即完成报名。
4、相关材料及证件复印件要有审查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5、各单位上报审核材料的同时,报2010年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能等级考核报名汇总表(电子版)一份,该表从沧州人事培训考试网(网址:www.czpxks.com)下载,此表填写务必真实、准确。因信息录入错误,致使考生未能正常参考的,由上报单位负责。
(二)工人申报技能考试考核时需要携带材料:
1、初级和中级工。填写《2010年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能等级审批表》(附件6)一式二份;本人近期小二寸正面彩色免冠照片三张,其中两张分别贴在“审批表”中的照片粘贴处,另一张在背面注明单位、姓名、工种名称后贴在其中一张“审批表”的右上角;《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证书》或《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属于破格人员应提供相应破格条件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高级工。填写《2010年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能等级审批表》(附件6)一式二份,并提交《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证书》或《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审批表》及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本人近期小二寸正面彩色免冠照片三张,其中两张分别贴在“审批表”中的照片粘贴处,另一张在背面注明单位、姓名、工种名称后贴在其中一张“审批表”的右上角;调令、复员退伍表、招工表或工龄认定表等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属于破格的要提供技术革新和发明创造成果证书、技术比赛名次证书、劳动模范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3、技师。符合技师申报条件的工人,由本人向本单位提出技师考评的书面申请,撰写工作业绩和技术业务总结,单位对报名人员思想政治表现、生产工作成绩按考核标准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申报技师资格考评的人员,填写《2010年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考核申报表》(附件7)一张并提交《机关事业单位工人高级技术等级岗位证书》或《工人高级技术等级考核审批表》及学历证书等原件复印件;本人近期小二寸正面彩色免冠照片两张,其中一张贴在“申报表”中的照片粘贴处,另一张在背面注明单位、姓名、工种名称后贴在“申报表”的右上角;2007-2009年度考核表、调令、复员表、招工表或工龄认定表等原件复印件;属于破格的要提供技术革新和发明创造成果证书、技术比赛名次证书、劳动模范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五、考试考核职责
(一)“应知”考试实行百分制,其中:
1、高级工、技师由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
2、市直、中(省)直驻沧单位初级工、全市中级工由沧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命题、考试、阅卷。
3、县(市)区初级工由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命题、考试、阅卷。
(二)应会”考核采取现场打分,现场公布。工作程序要做到及时、公正、公平、透明。其中:
1、市直、中(省)直驻沧单位初级工、全市中级工、高级工由沧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考核,全市技师考核依照省人事考试中心安排由沧州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2、县(市)区初级工考核由本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
六、考试考核费用
根据省物价局和省财政厅冀价行费字【1998】65号和冀价行费字第40号文件规定,每人收取考务费20元(含报名费5元、试卷费15元);考核费按附件3确定的标准收取(技师按高级工的收费标准收取);教材按定价(见附件4)自愿订购。以上费用,报名时一次交清,并上报2010年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技能等级考核用书预订单(附件5)。
附件:
1、县市区上报审核材料时间安排一览表;
2、市直、中(省)直驻沧单位上报审核材料时间安排一览表;
3、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收费标准;
4、2010年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技能等级考核参考资料清单;
5、2010年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技能等级考核用书预订单;
6、2010年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能等级审批表;
7、2010年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考核审报表。
沧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1年1月6日
附件1:
县市区上报审核材料时间安排一览表
| |
| 渤海新区、中捷、南大港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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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日 |
| 海兴、孟村、市开发区、东光 |
23日 | 肃宁、盐山、献县、南皮 |
24日 | 沧县、泊头、青县、黄骅 |
25日 | 运河区、河间、新华区、吴桥 |
附件2:
市直、中(省)直驻沧单位上报审核材料时间安排一览表
2月21日 | |
| 市委办公室 市人大 市纪委 市委宣传部 市政协 | |
市委组织部 市委研究室 市委党校 市委农工委 市残联 市直工委 市台办 市工会 市委党史办 市妇联 市文联 市民主党派办公室 市档案局 市社科联 市信访局 市科协 市委老干部局 市委政法委 团市委 市委统战部 市委机要局 市工商联 市归国华侨联合会 市民建 |
2月22日 | |
| 市日报社 市编办 市商务局 市科技局 市开放办 | |
市地震局 市物价局 市人防办 市外办 市保密局 市发改委 市扶贫办 市工信局 市国资委 市港航局 市鸿信宾馆 市安监局 沧州海关 |
2月23日 | |
| 市政府办公室 市财政局 市粮食局 市港务局 | |
大浪淀水库 市民宗局 市审计局 市统计局 市气象局 市规划局 市贸促会 市供销社 市人社局 市招待处 市安全局 市进出口检验检疫局 市水专 市盐务局 |
2月24日 | |
| 市公安局 市检察院 市法院 市民政局 市司法局 | |
市药监局 市住建局 市园林局 市环保局 市国土局 市农开办 市计生委 市财校 市财税学校 市国税局 市地税局 |
2月25日 | |
| 市交通局 市水务局 市林业局 市农牧局 市体育局 | |
市文广新局 市广播电视台 沧州职院 市卫生局 市教育局 市工商局 市质监局 沧州师院 市供排水 其他单位 |
附件5:
2010年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能考核用书预订单
订书单位: (加盖公章)
教材 编号 | 书名 | 适用等级 | 单价(元) | 订数(册) | 金额 |
|
| 考试大纲 |
| 初级—技师 | 10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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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 |
| 职业道德与法律常识 | 初级—技师 | 16 | |
| | |
|
1—1 |
| 技术业务理论(交通) | 技师 | 64 | |
| | |
|
1—2 |
| 技术业务理论(建设) | 技师 | 64 | |
| | |
|
1—3 |
| 技术业务理论 (林业、农业、畜牧) | 技师 | 64 | |
| | |
|
1—4 |
| 技术业务理论(水利) | 技师 | 64 | |
| | |
|
1—5 |
| 技术业务理论(贸易) | 技师 | 64 | |
| | |
|
1—6 |
| 技术业务理论 (新闻、广电、话务、技监) | 技师 | 64 | |
| | |
|
1—7 |
| 技术业务理论 (电子、物资、地矿) | 技师 | 64 | |
| | |
|
1—8 |
| 技术业务理论(卫生、教育) | 技师 | 64 | |
| | |
|
2—1 |
| 技术业务理论(交通) | 初级—高级 | 34 | |
| | |
|
2—2 |
| 技术业务理论(建设) | 初级—高级 | 34 | |
| | |
|
2—3 |
| 技术业务理论(林业、农业) | 初级—高级 | 34 | |
| | |
|
2—4 |
| 技术业务理论(水利) | 初级—高级 | 34 | |
| | |
|
2—5 |
| 技术业务理论(贸易) | 初级—高级 | 34 | |
| | |
|
2—6 |
| 技术业务理论(广电) | 初级—高级 | 34 | |
| | |
|
2—7 |
| 技术业务理论(新闻、教育) | 初级—高级 | 34 | |
| | |
|
2—8 |
| 技术业务理论(卫生、电子) | 初级—高级 | 34 | |
| | |
|
2—9 |
| 技术业务理论(综合工种 ) | 初级—高级 | 34 | |
| | |
|
2—10 |
| 技术业务理论 机械(机械加工) | 初级—技师 | 34 | |
| | |
|
2—11 |
| 技术业务理论 机械(电工) | 初级—技师 | 34 | |
| | |
|
2—12 |
| 技术业务理论 机械(钳工) | 初级—技师 | 34 | |
| | |
|
2—13 |
| 技术业务理论 机械(焊工) | 初级—技师 | 34 | |
| | |
|
金额总计 |
| |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表6
2010年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能等级审批表
姓 名 | |
| 性别 |
| |
| 出生年月 |
| |
| 近期小二寸彩色免冠照片 |
粘 贴 处 |
身份证号 | |
| 民族 |
| |
|
工作单位 |
| |
| 单位性质 |
| |
|
主管部门 |
| |
| 连续工龄 |
| |
| 学历 |
| |
|
考核类型 |
| |
| 申报等级 |
| |
| 申报行业 |
| |
|
申报工种 |
| |
| 现工种 |
| |
| 现等级 |
| |
|
现等级取得时间 |
| |
| 是否破格 |
| |
|
参加工作时间 |
| |
| 本工种年限 |
|
|
|
学 |
习 与 工 作 简 历 | |
|
工 |
作 业 绩 | (破格晋升者须注明破格条件) |
单位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主管部门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考核情况 | 准考证号 | |
| |
(公章)
年 月 日 |
应 会 | |
|
应 知 |
| |
|
审批机关意见 |
|
(公章) 年 月 日 |
证书编号 | |
附表7
2010年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考核申报表
报名序号(工作人员填写):
姓名 | |
| 性别 |
| |
| 出生年月 |
| |
| 近期小二寸 |
彩色免冠 照 片 粘 贴 处 |
身份证号 | |
| 民族 |
| |
|
工作单位 |
| |
| 单位性质 |
| |
|
主管部门 |
| |
| 连续工龄 |
| |
|
学历 |
| |
| 是否破格申报 |
| |
| 申报行业 |
| |
|
申报工种 |
| |
| 现岗位工种 |
| |
|
参加工作时间 |
| |
| 本工种年限 |
| |
| 取得高级 |
工 时 间 | |
|
破 |
格 条 件 | |
|
本 |
人 简 历 |
|
|
单 |
位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主
管 部 门 意 见 |
| |
(盖章)
年 月 日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主题词:机关 事业 技能等级 考试考核
沧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1年1月6日印发
(共印2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