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师范学院
年度考核实施办法
实施年度考核是对全校教职工一年来工作实绩的一次公开评价,是强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的重要环节。考核的结果与奖励、惩戒、工资晋升等环节相结合,有利于调动广大教职工积极性,激发人们的进取意识,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根据沧人社字[2016]534号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年度考核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严格按照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对教职工的年度目标完成情况、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进行考核,并依据考核结果实施奖惩,激励广大教职工勤奋工作、锐意进取,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为学校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考核原则
1、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
2、统一领导,层层负责,分类考核。
3、领导评议与群众测评相结合。
三、考核范围及相关情况的界定
考核范围:除校级领导之外的全校所有正式在编人员。
相关情况的界定:
1、对正在见习或试用期未满人员,进行考核并写出评语,其考核结果做为转正定级、认定和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或分配工作的依据,但不确定等次。
2、对德、能、勤、绩表现较差,在年度考核中难以确定等次的人员,暂缓确定等次,予以告诫,期限为三至六个月。告诫期满有明显改进的,可定为合格等次;仍表现不好的,定为不合格等次。
3 、受政纪处分人员确定考核等次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社部监察部令第18号)第七条执行。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警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在作出处分决定的当年,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处分人员,在受处分期间。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合格以上等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在解除其处分的当年及以后,根据表现,按正常情况确定等次。
4、正在接受组织立案审查未结案人员,只进行年度考核,暂不定等次,待问题查清后,再行确定。
5、调入单位工作和校内调整工作岗位不满半年,由所在单位征求原工作单位意见,写出评语,确定等次。
6、因病、事假累计超过本年度半年或出国探亲超过本年度半年以上的人员,不定等次。
7、单位派出学习、培训的工作人员,由学习和培训单位提供学习、培训情况,由原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
8、精准扶贫工作队员不纳入单位考核基数。
四、考核内容及等次标准
(一)考核内容。以聘用合同和岗位职责为依据,以工作实绩为重点,中层干部要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考核,一般人员主要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考核,重点是“德”和“绩”的表现。
德:是指遵纪守法情况以及在思想政治素质和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能:是指履行岗位职责能力、专业技术技能以及管理水平、参加业务培训等情况。
勤:是指公益服务意识、工作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
绩: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以及服务对象的满意程度。
廉:是指廉洁从业的表现。
(二)等次标准。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优秀:德、能、勤、绩、廉表现突出,全面履行岗位职责,高质量的完成工作任务,取得成绩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高。
合格:德、能、勤、绩、廉表现较好,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全面完成工作任务,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
基本合格:德、能、勤、绩、廉表现一般,基本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基本完成工作任务,服务对象满意度一般。
不合格:德、能、勤、绩、廉表现较差,不能履行岗位职责,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者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五、考核结果的使用
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作为调整工作人员岗位、工资和发放绩效工资以及实施奖惩、培训、续聘、解聘的依据。
(一)工作人员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合格以上等次的:
1、按照有关规定增加薪级工资;
2、按照有关规定发放绩效工资;
3、被确定为合格以上等次,且符合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条件的,具有晋升职务的资格;连续三年以上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晋升职务时优先考虑。
(二)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
1、第二年不晋升薪级工资;
2、一年内不晋升职务;
3、对其诫勉谈话,限期改进。
(三)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
1、本年度不计算为竞聘更高等级岗位的任职年限;
2、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
3、不晋升薪级工资;
4、对其诫勉谈话,限期改进;
5、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根据不同情况,可予以降职、调整工作、低聘或解聘。
6、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又不服从组织安排或重新安排后年度考核仍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六、考核奖励
根据文件规定优秀指标分层次分配到各个层次和单位,奖励人员从考核优秀人员中产生,对工作实绩突出的个人给予嘉奖、记功奖励(连续三年考核为优秀等次记功的人员不占本年度记功的比例,2014年、2015年已记功的除外)。
七、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考核工作的领导,顺利开展考核工作,学校成立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和组织部长、人事处长组成的院考核领导小组(名单附后)。
领导小组下设考核办公室,办公室分别设在组织部和人事处。其职责是:
(1)组织、部署、指导、监督全校的考核和评选工作。
(2)审查全校考核、评选结果。
(3)确定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人员名单及奖励等次。
(4)总结全校考核、评选工作。
行政处室组成的每个考核小组成立3-5人考核评议小组,各学院亦成立3-5人考核评议小组,考核评议小组名单交考核办公室。其职责是:
(1)组织本学院、本考核组人员总结、评选。
(2)将考评结果通知被考核人。
(3)本学院、本考核组人员对考核结果有异议时进行复议。
八、考核评选办法和程序
根据考核和受奖比例要严格按层次分别掌握,不得互相挤占的精神,二0一六年度的考核和奖励评选分为三个层次:1、中层正职干部;2、中层副职干部;3、一般人员。其具体办法和程序是:
1、中层正职按学院书记、学院院长、管理部门正职三个组分别进行考核。考核方法:个人写出年度工作总结并进行述职;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和同组人员对述职者进行评议打分;同组评议占50%,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评议占50%。工作人员综合考核结果交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部),由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拿出意见后提交学校领导班子会议审定。
2、中层副职按业务部门副职和管理部门副职分成两个组。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和学院、处室一名主要领导到两个组分别听取述职进行打分。同组评议占40%,学院、处室主要领导评议占30%,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评议占30%,工作人员综合考核结果交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部),由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拿出意见后提交学校领导班子会议审定
3、一般人员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写出年度工作总结,在本学院、本考核组全体会上述职,各学院人员的打分权重为:群众50%,学院考核组30%,主管校领导20%;行管人员打分权重为:同科室人员30%(如只有本科室人员,按50%),同考核组其他科室人员20%,考核组30%,主管校领导20%。各考核领导小组对每位述职者的得分进行综合,交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人事处),由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拿出意见后提交学校领导班子会议审定。
九、考核时间安排
2016年12月30日下午,召开基层单位领导会议,布置考核工作。
系部、行政各考核组2017年1月5日前安排考核会议,一般工作人员本人述职,群众和基层考核小组评议。各考核小组整理考核结果于1月6日前交考核办公室(人事处)。
2017年1月4日上午8:30,管理部门正职组在8楼会议室召开考核会议,进行述职测评,每人述职时间为3分钟,学校领导班子成员:陈西峰、刘树桢、牛芙珍、王双库、云电军、庞若通、吴国君 参加。
2017年1月4日下午2:30,管理部门副职组在8楼会议室召开考核会议进行述职测评,每人述职时间为3分钟,学校领导班子成员:陈西峰、刘树桢、牛芙珍、王双库、云电军、庞若通、吴国君参加。各行政处室一名主要负责人参加。
2017年1月5日上午8:30,业务部门书记组在8楼会议室召开考核会议进行述职测评,每人述职时间为3分钟,学校领导班子成员:陈西峰、刘树桢、牛芙珍、王双库、云电军、庞若通、吴国君参加。
2017年1月5日上午10:00,业务部门主任组在8楼会议室召开考核会议进行述职测评,每人述职时间为3分钟,学校领导班子成员:陈西峰、刘树桢、牛芙珍、王双库、云电军、庞若通、吴国君参加。
2017年1月5日下午2:30,业务部门副职组在8楼会议室召开考核会议进行述职测评,每人述职时间为3分钟,学校领导班子成员:陈西峰、刘树桢、牛芙珍、王双库、云电军、庞若通、吴国君参加。各学院一名主要负责人和组织部、纪委、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学生处六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
2017年1月7日上午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考核结果提交学校领导班子会议审定,同时确定考核结果和奖励等次,在政务公开栏公示优秀人员名单,由考核办公室将确定后的考核结果通知到各考核组,各基层考核评议组将结果通知到每位考核人。
2017年1月8日下午考核人员和获奖人员分别填写考核登记表和奖励审批表,各考核评议组填写意见,报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总结工作上报材料。
十、考核纪律
在考核过程中,必须按规定要求,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对考核过程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2016年12月30日
附:1、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名单
2、各考核单位人员情况及优秀指标分解
3、各考核单位考核人员名单
4、一般工作人员德、能、勤、绩量化测评表
附1:
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陈西峰
副组长:刘树桢
成 员:牛芙珍、王双库、云电军、庞若通、吴国君
杨静利、李健
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别设在组织部(负责中层干部考核)、人事处(负责一般人员考核)。
附2:
各考核单位人员情况及优秀指标分解
考核单位 |
参加考核人数 |
优秀指标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12(2) |
1.8(2) |
政法管理学院 |
30(2) |
4.5(5) |
文学院 |
43(5) |
6.45(6) |
历史文化与旅游管理学院 |
22 |
3.3(3) |
外国语学院 |
41(2) |
6.15(6) |
教育学院 |
28(4) |
4.2(4)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29 |
4.35(4) |
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 |
21 |
3.15(3) |
化学与化工学院 |
25 |
3.75(4) |
音乐学院 |
21(2) |
3.15(3) |
生命科学学院 |
15(2) |
2.25(2) |
美术学院 |
29(9) |
4.35(4) |
体育学院 |
31(1) |
4.65(5) |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
33(1) |
4.95(5) |
继续教育学院 |
7(1) |
1.05(1) |
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 |
21(1) |
3.15(3) |
经济管理学院 |
20(5) |
3(3) |
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中心 |
21(7) |
3.15(3) |
党政办公室 |
11 |
1.65(2) |
组织部、宣传部、工会、纪委、团委、老干部处 |
5 |
0.75(1) |
教学处、科研处、学报编辑部 |
16(2) |
2.4(2) |
学生处 |
5 |
0.75(1) |
安全工作处 |
20 |
3(3) |
人事处 |
4 |
0.6(1) |
财务处 |
8(1) |
1.2(1) |
图书馆 |
29(1) |
4.35(4) |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
8(2) |
1.2(1) |
管理部门正职组 |
24(2处) |
3.6(4) |
管理部门副职组 |
29(1) |
4.35(4) |
院主任组 |
16 |
2.4(2) |
院书记组 |
16 |
2.4(2) |
业务部门副职组 |
25 |
3.75(4) |
|
665+7(校领导)+42(新进)+2(处)+3(下乡)+6(内退) |
98 |
参加考核人数 |
725-2-7-3=713 |
106.95 |
附3
2016年度各考核单位人员名单(725)
省管干部7
陈西峰、刘树桢、牛芙珍、王双库、云电军、庞若通、吴国君、
管理部门正职组24人(2)
赵振岗、李 健、商隶君、王建珍、韩希民、赵印岐、孙宏超、李金鑫、陈桂清、
杨静利、袁灵芬、王秋平、张胜广、武金凤、朱月华、金顺利、王俊国、迟建文、李 然、付媛媛 、付学成、李京友、王利敏、张宝棉、(袁志修、张月德)
学院院长组16人
吴艳华、赵林静、李五星、张向牧、范小振、刘福春、王锡智、王炳章、刘凤茹、苟增强、郭玉华、葛毕敬、王川进、陈 玲、艾素梅、郑 斌
学院书记组16人
孔令升、牛秀奎、曹玉山、谷良峰、贺建国、刘武运、张承东、翟玉昌、田云奎、毕卫华、金晓雪、陈 蕊、于焕强、潘治钢、胡斯亮、单 勇
管理部门副职组29人(1)
刘贵振、李合祥、程艳芳、马福奎、刘用良、刘忠秋、葛娟、王竹承、商立中、吕炳君、谢德银、陈树旺、辛智广、崔胜全、徐 晨、顾大鹏、李致玲、梁厚友、闫清忠、董金刚、杨宪章、戴汝庆、尤培成、尤书才、郭玉秀、杨洪秀、刘克鹰、王国彬、刘忠才、(王书贵)
业务部门副职组25人
路玉才、孙志江、吴洪锋、孙书阁、李 昊、吕铁元、马占武、焦以爽、刘宝炜、程金阁、刘树恒、潘春晖、刘汝丰、郑寿存、樊文超、何兰芝、庞江峰、李树旗、王 超、杨 勇、陈瑞坤、马玉琼、韩丽梅、鲁明珠、齐洪波
办公室、11人
刘春晖、张倩、刘景洲、张军、张建芝、邢洪胜、李文通、高海军、刘树雨、毕云岚、刘红梅
组织部、宣传部、工会、纪委、老干部处、团委、校报 5人
孙俊杰、高海风、白琳、何渔阳、常媛媛、
教务处、科研处、学报编辑部、国际交流学院16人(2)
李秀荣、王亚坤、张勇、吴秋丽、王欣、罗雅慧、李鑫亭、马坤、张堪辰
孙旭颖、史凤强、孙月发、李洪臣、王欣艳、冯健、孙春艳、(张语、刘秀敏)
学生处、5人
康会莲、赵丽丽、程娟、刘会芳、王景胜
安全工作处20人
杨玉国、赵俊卿、初宪宜、刁燕鸣、付斌、王猛、苑树友、王超、马双军、鲍占山、刘兴、吉超、陈天罡、韩培辉、王岳辉、付志勇、张富强、杨福宏、穆成金、王焕勇
人事处4人
杨洪松、徐双菊、周妍、李倩
财务处8人(1)
闫文杰、梁凤艳、杨华、刘书香、刘秀萍、刘萍、于晓阳、齐敬、(邢文博)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8人(2)
冉德锋、徐中林、卢康、何凡、师欣、孙建立、王鹏、郭 洁、(董庆运
李素丽)
图书馆29人(1)
吴彦洪、孙能卓、马敏、刘淑玲、刘海英、黄梅青、王蕾、武文红、李爱玲、李忱、邢芳茝、贾新华、刘春霞、董雪松、商艳文、孙宁、陶红、袁金青、田宝龙、刘垣、张建勇、杨卫平、韩明、杨世民、林永惠、张兰花、杨娟、孙宇清、邱兰、(张金才)
马克思主义学院12人(2)
张敏、王金先、邵青艳、康立娟、刘朝华、张春平、李艺欣、许春荣、韩坤、佟立荣、刘 然、张燕娥、(王芳、胡斯源)
政法管理学院30人(2)
韩秀敏、李冬冬、袁会丽、伏秀萍、刘秀宏、朱凤森、及之刚、张聪杰、王印杰、王志强、郭志红、史淑女、张红岩、霍凤娥、李素霞、吴春霞、杨云英、张兰新、刘道岭、王静、王丽芳、李月彬、李洪维、刘俊娥、樊丽、张志媛、崔艳霜、王霞、刘云鹤、李 颖、(刘宇洋、游博)
文学院43人(5)
许艳丽、孙云英、付红妹、王桂珍、汪云霞、肖菊蘋、张金峰、王洪志、张海燕、赵静春、魏建华、于海博、李艳、周燕、毛海涛、高雪莲、王金萍、范铮、药丽霞、王莹、陈芳、刘晓华、刘瑞昌、王培敏、王桂红、张海燕、邢彩霞、尹春霞、张惠玲、孙玉安、郭晓月、张 琛、马英新、张凤燕胡智广、苏聪聪、刘宣妤、王雅斐、白晓青、李婷婷、田万军、刘晓霞、安琪、(阎锦婷、彭 亮、孙连云、 张雅洁、齐士馨)
历史文化与旅游管理学院22人
童广俊、王清纯、丁瑞生、孙甲智、王建华、陈潇、吴英、肖秀杰、杨庆博、王钊、葛建男、于秀平、李柠、孙洪杰、杨旭英、姚景芝、范鲲、贾金萍、张振铎、张阳、郑伟、肖潇
外国语学院41人(2)
张敬华、胡玉伟、刘立平、元萍、马丽丽、王芙蓉、迟振峰、阚淑香、王娜、吕海萍、关淑云、张红、李君、姜帅、张雪冰、崔冉、赵宝斌、李卿、李华华、崔俊媛、杨志华、李慧、李平、马文丽、张志芬、梁秀芳、徐广林、石亚辉、张英、李芃芃、崔建伟、徐丽、魏薇、刁丽景、胡平、常聪敏、
成慧敏、胡蔚然、葛佳丽、石若琳 、尹 玉 、(荆斌、 李 阳)
教育学院28人(4)
韩宏莉、袁锦芳、郭中然、苏连升、吴秀生、姜国俊、马振龙、刘静、祁建梅、徐振兰、吴培忱、崔健、刘洪昌、张海英、刘晓兰、刘梅、邢莉莉、罗萍
王山林、张大俭、刘冬梅、孔德英、王静明、陈沧杰、张雪、高全胜、张 蓉、
艾洪涛(杨茜、吴雪、李莉、蒋高芳)
数学与统计学院29人
顾光辉、王金花、王丽静、陈之辉、于荣格、刘力、杨小力、高瑞、黄坤明、张泽浩、王士新、高俊宇、朱江红、高红志、刘义芬、孙兰香、江瑞侠、贾庆兰、杨丽、张伟伟、刘卫芳、张国胜、张栋、王冲、朱凤站、樊永艳、张 静、张 丹、李志晓、
物理与电气工程学院21人
游阳明、周贵德、张凤华、王立华、马文娟、王金德、李丽杰、石会萍、魏连甲、任天忠、刘伟伟、张春华、张建全、李燕、刘娜、吴志顺、张青青李杰、黄晓寸、崔树稳、王 蕾
化学与化工学院25人
王瑜、王洪敏、杨凤珍、袁华、周立梅、崔维真、于化江、叶霞、于庆水、刘长霞、张文育、张洪香、、郭琳琳、张翠华、徐美、王剑、 张颖峰、吕柏、董翠芳、李煦、王洪玲、刘博静、刘洁、蔡文生、周自成
音乐学院21人(2)
张国琴、刘秀敏、郭卫东、张建国、张文英、林世荣、杨广利、孙书梅、王霞、康雅秋、郭颖、王韵、郑丽丽、杨斌、代宁、张君、邢红梅、高 杰、刘鹏、徐珊珊、王立霞、(代菲、杨沛帆)
生命科学学院15人(2)
杨秀艳、张红梅、田景汉、孟德荣、曹春晖、霍玉琴、韩婧、张桂然、张兆英、李荣华、李欣、王君、王保志、宋立立、张亚楠、(左秋艳、路致远)
美术学院29人(9)
董振怀、张超平、刘树允、王弘瑜、杨莉、杜飞、孔维艳、孟涛、李澜、王娜、杨炯、安娜、刘晓宁、闫飞、张瑞卓、刘国胜、张方明、李洪玮、孙文想、黄政、王 通、陈 明、庞桂平、孙艺嘉 杨 帅、 姚春楠、古光辉、陶 阳、刘 芳、(房甜宇、郝小梅、耿兰兰、籍 敏、王喆、 许国超、李剑楠、
粘瑞真、陈忱)
体育学院31人(1)
韩景芬、孙宏茹、刘风海、付书东、郭浩勇、姚新利、赵淑英、温静、苗峰、曹毅、孙静、任丽君、王俊红、杨玲、辛力、刘东辉、龚淑凤、闫国强、邱粤、张宝霞、张智俊、张金发、杨胜旺、提成、孙宾华、房志翔、周宝龙、王挺、张武军、杨 坤、郝宗帅、(陈文英)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33人(1)
范玉红、杨凤霞、赵心刚、祝明慧、刘春玉、王晓玲、刘国香、张钧锋、赵学义、牟凤瑞、张波、王新功、任小勇、倪晓红、刘丹、宋连友、马满增、刘志军、闫广军、侯光奎、肖洪云、刘凤华、黄琳娜、刘春立、唐丽芳、刘霞、左树萍、于春荣、安众光、朱美玲、邢胜、马卫华、杨兵、(张锐锐)
继续教育学院7人(1)
齐智、陈玉梅、苗桂芬、刘莉、王建、韩茂盛、苏艺华、(章传文)
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21人(1)
田爱英、严亚平、李海燕、刚建华、崔茂齐、马增强、周建起、张翠英、王焕云、刚海峰、张金荣、姜荣东、常炳双、杜成刚、辛健、马力、刘文慧、沈红伟、付苗苗、赵治月、胡立军、(刘 伟)
经济管理学院20人(5)
陈秀才、李燕、史彦龙、陈秀芹、安士铭、姚俊峰、王春福、李建忠、金福俊
赵晓华、夏丽丽、周文艳、宋娟、庞如超、冯香入、邸晨霞、宋继革、赵荣秀、王文燕、刘海媛、(刘琦、韩钰、王益芳、郑雨茜、郭 杰)
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中心21人(7)
杨建筑、刘秀芬、张金河、刘炳涛、马晓亮、李红军、陈惠康、秦宝山、刘青山、张东生、孙晓东、张平、韩宗达、李金来、辛朋起、吴延东、朱前进、张增祥、杨晓青、李爱东、高山松、(周鑫、裴亚飞、韩建华、王中彦、杨学军、邢俊杰、刘伏雨、)
附表4
一般工作人员德、能、勤、绩量化测评表
内容 姓名 |
德(25分) |
能(20分) |
勤(15分) |
绩(40分) |
优 21-25 |
合格 16-20 |
不合格 15以下 |
优 16-20 |
合格 12-15 |
不合格 11以下 |
优 12-15 |
合格 8-11 |
不合格 7以下 |
优 31-40 |
合格 23-30 |
不合格 22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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