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科进修工作流程
1、申请
各部门需派出单科进修,由部门向学学院提出申请,报教学科研处,教学科研处签署意见报人事处。
2、审批
派出进修人员填写《单科进修审批表》,由人事处提交院长办公会研究,批准后,派出进修。
3、验收
派出参加单科进修人员,学习期满后,由教学科研处组织教学验收,验收合格者,持单科进修结业证到人事处备案,并按规定报销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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