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问学者进修工作流程
1、申请
申请访问学者进修的人员,须由本人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教师进修申请表》(行政兼课人员还须向任教学科所属部门提出申请),部门同意签字盖章后报教学科研处、人事处。
2、审批
《教师进修申请表》分别由教学科研处、人事处签署意见,经院长办公会研究,批准后,派出进修。
3、费用
访问学者学习期满后,由本人持学习期间发表的核心期刊论文到人事处备案,按规定报销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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