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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等学力申请学位进修工作流程
发布时间:2013-06-14 12:28:37

同等学力申请学位进修工作流程

 

1、申请

申请同等学力申请学位进修,须由本人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教师进修申请表》(附招生简章)(行政兼课人员还须向任教学科所属部门提出申请),部门同意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人事处。

2、审批

《教师进修申请表》分别由教务处、人事处签署意见,经院长办公会研究,批准后,派出进修。

3、协议

被录取人员与学校签订书面协议。

4、毕业

学习期满取得学位人员,持学位证书到人事处备案,未取得学位人员,持同等学力进修班结业证书到人事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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